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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岂能搞“试验”

1998-06-14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况庆林

某县领导一次“破格提拨”了3名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分别担任3个乡的党委书记,并自诩搞了3块“试验田”。结果,3位新“官”不争气,上任不久,一个搞婚外恋和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,一个作风粗暴民愤较大被撤职,一个主政后弄得单位穷得连电都用不起。当地干部和群众对这位县领导用人失察议论纷纷。

事实上,我们使用干部有明确的标准和严格的程序,“别出心裁”地搞“试验”,是一些领导在执行用人制度中随意性的表现之一。之所以如此,除了个别领导思想意识问题外,关键的是我们缺乏一套用人失察追究制度和具体的惩治办法。用错了人可以不负责任、不担风险,用人上的腐败怎会不产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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